涉密人员的基本要求?
作为涉密人员,应当满足以下的四项基本要求:
(1)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享有任何的外国国籍和国(境)外永久居留权、长期居留许可;
(2)热爱祖国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;
(3)诚实可靠,品行端正;
(4) 具有涉密岗位要求的各项业务素质和能力。
重要涉密岗位的标准?
按照保密法规定,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,应当确定为涉密人员。机关、单位应当按照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,确定涉密人员类别,***取不同的管理措施,实行分类管理。
日常工作中产生、经管或者经常接触、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,在核心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为核心涉密人员。
日常工作中产生、经管或者经常接触、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,在重要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为重要涉密人员。
日常工作中产生、经管或者经常接触、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,在一般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为一般涉密人员。
定密责任人包括哪些人员?
保密法规定:“机关、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,负责本机关、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、变更和解除工作。”这一法律规定创立了我国定密责任人制度,对解决长期以来定密主体宽泛、定密责任不明确、定密程序不规范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。
一是明确哪些机关、单位需要确定定密责任人。根据保密法规定,需要确定定密责任人的,主要是指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机关、单位。无定密权限的机关、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国家秘密,其定密也是以机关、单位的名义,通过申请定密的途径,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上级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。
二是明确哪些人员可以确定为定密责任人。保密法规定,定密责任人是指具有定密权的机关、单位,依照保密法规定,确定或指定专门负责本机关、本单位定密工作并对其承担责任的人员。定密责任人包括两类人员:一类是法定定密责任人,即机关、单位负责人。一类是指定定密责任人,即经机关、单位依法授权,具体履行定密职责的人员。机关、单位负责人一经任命,即为本机关、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,不需另行办理确定手续。指定定密责任人,必须严格履行确定程序,先由机关、单位提出初选人员名单,并通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定密专业知识培训、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后,再经本机关、本单位正式指定,以书面形式在本机关、本单位内部公布,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。指定定密责任人主要有两种情况:定密工作量大的机关、单位可以指定定密责任人,如党政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等。业务工作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机关、单位,应当指定定密责任人,如公安、纪检等机关。定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定密责任人属于涉密人员,在指定定密责任人时,应当按照涉密人员的条件挑选,如熟知本机关、单位业务工作,熟知相关保密事项范围规定和定密程序等。
定密责任人包括哪些人员?
保密法规定:“机关、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,负责本机关、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、变更和解除工作。”这一法律规定创立了我国定密责任人制度,对解决长期以来定密主体宽泛、定密责任不明确、定密程序不规范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。
一是明确哪些机关、单位需要确定定密责任人。根据保密法规定,需要确定定密责任人的,主要是指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机关、单位。无定密权限的机关、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产生国家秘密,其定密也是以机关、单位的名义,通过申请定密的途径,报请有相应定密权限的上级机关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。
二是明确哪些人员可以确定为定密责任人。保密法规定,定密责任人是指具有定密权的机关、单位,依照保密法规定,确定或指定专门负责本机关、本单位定密工作并对其承担责任的人员。定密责任人包括两类人员:一类是法定定密责任人,即机关、单位负责人。一类是指定定密责任人,即经机关、单位依法授权,具体履行定密职责的人员。机关、单位负责人一经任命,即为本机关、本单位的定密责任人,不需另行办理确定手续。指定定密责任人,必须严格履行确定程序,先由机关、单位提出初选人员名单,并通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定密专业知识培训、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后,再经本机关、本单位正式指定,以书面形式在本机关、本单位内部公布,报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。指定定密责任人主要有两种情况:定密工作量大的机关、单位可以指定定密责任人,如党政机关和重要涉密单位等。业务工作具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机关、单位,应当指定定密责任人,如公安、纪检等机关。定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定密责任人属于涉密人员,在指定定密责任人时,应当按照涉密人员的条件挑选,如熟知本机关、单位业务工作,熟知相关保密事项范围规定和定密程序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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